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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要债公司之欠款发生前如何预防风险

2024/2/27 22:09:37      点击:
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,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。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

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;


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;


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;


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;


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;


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,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,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;


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,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(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,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,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),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;


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,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,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,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,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。